試管嬰兒|懷孕前甲狀腺功能異常的預處理?
甲狀腺是人體最大的內分泌腺體,位於頸部前方甲狀軟骨下緊貼在氣管第三、四軟骨環前面,由兩側葉和峽部組成,平均重量大約20-25g,形似蝴蝶,猶如盾甲,故此以命名。甲狀腺每葉形似尖端向上的椎體,甲狀腺後面有甲狀旁腺4枚及喉返神經。甲狀腺血供較豐富,腺體受頸交感神經節的交感神經和迷走神經支配。主要分泌甲狀腺激素。
甲狀腺激素的生理作用
甲狀腺激素作用廣泛,可以促進體內物質和能量代謝,促進骨骼、神經系統和生殖系統的發育。可以說人類從胚胎髮育到長大成人,均離不開甲狀腺激素的作用。
胎兒期:胎兒甲狀腺在第11∼12週就有濃聚碘的功能並能分泌甲狀腺素,到13∼14週時在垂體TSH的刺激下,甲狀腺激素分泌加強,對胎兒大腦的發育起到關鍵作用。母親體內的甲狀腺激素很少或不能通過胎盤。因此,胎兒的甲狀腺激素主要是胎兒自己合成的,缺碘會嚴重影響胎兒甲狀腺激素的合成,從而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。
嬰兒期:甲狀腺激素「瘋狂」促進骨骼、腦、生殖器官的生長發育。甲狀腺激素缺乏,會導致寶寶身材矮小、智力低下,喪失生殖功能。
育齡期女:甲狀腺激素可調節全身代謝,可作用於生殖細胞影響性激素分泌。甲狀腺激素異常可能導致不孕、流產、妊娠期併發症發生風險增高。
甲狀腺功能異常的診斷標準
甲狀腺激素分泌減少,稱甲狀腺功能減退(簡稱甲減),甲狀腺激素分泌增多,稱甲狀腺功能亢進(簡稱甲亢)。甲狀腺功能血清學檢查主要包括:促甲狀腺激素(TSH),游離型甲狀腺激素(FT3、FT4),結合型甲狀腺激素(T3、T4),抗甲狀腺抗體。
甲減的診斷標準
2017年《成人甲狀腺功能減退診治指南》和《第九版診斷學》中指出,根據TSH和FT4參考範圍診斷臨床甲減和亞臨床甲減。
臨床甲減:血清TSH高於正常參考值上限,血清FT4低於參考範圍下限,結合症狀可診斷(TSH參考範圍0.3-4.5μIU/L,FT4參考範圍9-25pmol/L,不同方法及實驗室測定結果差異較大)。
亞臨床甲減:血清TSH高於正常參考值上限,血清FT4正常。
甲亢的診斷標準
2019年《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基層診療指南》和《第九版診斷學》中指出,根據症狀、高代謝率、甲狀腺對稱性瀰漫性腫大以及突眼體征,結合實驗室檢查多可確診。
臨床甲亢:血清TSH低於正常範圍,血清TT3、TT4、FT3、FT4均升高(FT3參考範圍為6.0-11.4pmol/L,TT3的參考範圍為1.6-3.0nmol/L,TT4的參考範圍為65-155nmol/L,不同方法及實驗室測定結果差異較大)。
甲狀腺功能異常與卵巢功能的關係
甲狀腺激素對維持女性正常生育功能具有重要的作用。甲狀腺功能異常的婦女更容易發生月經紊亂、不孕。
甲減對生育的影響
排卵障礙:甲減患者促甲狀腺激素(TSH)分泌紊亂,干擾正常排卵,導致排卵障礙。研究發現甲減患者出現排卵障礙的比例達6.3%,而通過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,排卵恢復正常。
月經週期紊亂:甲減干擾月經週期調節,月經週期紊亂;引起體內凝血系統異常,造成月經頻發及月經過多。研究發現,甲減患者月經紊亂的發生率為健康人群的3倍,其中以月經稀發最為常見。
卵巢儲備功能下降:對於行試管嬰兒助孕的甲狀腺功能減退者,其卵巢反應性較健康人群顯著降低,提示甲狀腺功能異常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卵巢儲備功能
甲亢對生育的影響
激素分泌異常:儘管甲亢患者可以正常排卵,但由於甲亢影響性激素分泌,導致生育能力下降。
月經週期紊亂:激素異常、營養紊亂及情感劇變與甲亢合併一起出現月經週期紊亂。研究表明20%的甲亢患者出現月經紊亂,是健康婦女的2.5倍。
甲狀腺功能異常與妊娠關係
妊娠對甲功的影響
妊娠過程中,孕婦的甲狀腺會發生一系列生理適應性變化,其中就包括甲狀腺功能的改變及體積的改變。懷孕時絨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的分泌會有明顯的增加,而HCG與TSH結構類似,因此HCG可以模擬TSH發揮作用,導致甲狀腺激素水平增加。甲狀腺激素可以反過來調節TSH,因此甲狀腺激素水平增加後導致了TSH下降。所以孕婦做甲狀腺功能檢查後往往會發現TSH接近正常值下限,甚至低於正常範圍,而甲狀腺激素在正常範圍內,或輕度增高。這種情況在妊娠前三個月最為明顯,因為此時HCG分泌明顯增高。
1.妊娠期胎盤可分泌大量雌激素,高雌激素狀態下蛋白合成能力增強,甲狀腺激素結合球蛋白的合成也明顯增加,血液中結合於這種球蛋白的甲狀腺激素繼而增多,且妊娠期碘需求量增加,但由於母體血容量增加及腎臟對碘的清除率增加,及一部分碘和碘化甲腺原氨酸從母體轉運至胎兒體內,導致母體血清無機碘濃度下降而出現碘飢餓,缺碘造成妊娠期甲狀腺代償性體積增大,血運增加,從而T4和三碘甲狀腺原氨酸(T3)合成增加。
所以監測甲狀腺激素時可以發現血清FT4和TT4升高,TSH接近或低於正常值下限這種現象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妊娠甲亢綜合征,也稱為一過性甲亢。一般來說妊娠期母體血清TSH水平在妊娠早期最低,妊娠中期以後逐漸回升;妊娠期FT4高峰出現在8∼12週,較基值增加10%∼15%,然後下降,20週回到非妊娠水平。
甲功異常與妊娠期併發症
流產風險增加:甲狀腺功能減退患者流產的風險顯著增加。據文獻報導,隨著血漿TSH水平增加,流產風險顯著增加,左旋甲狀腺激素治療可降低流產風險。
母體併發症增高:甲狀腺功能異常增加母體貧血、妊娠期高血壓疾病、心力衰竭、產後出血、胎盤早剝、胎膜早破等疾病的發病風險。
胎兒的併發症增高:甲狀腺功能異常增加死胎,胎兒宮內生長發育遲緩的發病風險,損害胎兒神經認知發育。研究表明,經正規治療後能顯著降低母體胎兒併發症的發生。
助孕前甲狀腺功能異常的預處理
助孕前亞甲減和甲減患者預處理
備孕女性隨時可能進入孕期,身體狀態特殊,但國內外專屬備孕女性的TSH範圍還無統一標準,而只能採用一般非妊娠人群正常參考值範圍。
對於備孕期,還常有這樣的困惑:TSH在2.5 mIU/L∼正常範圍上限(即甲狀腺功能正常)的備孕女性,是否需要依靠L-T4將TSH降至2.5 mIU/L以下再妊娠?
首先明確,「2.5 mIU/L」曾經作為孕早期的TSH正常上限,由2011年ATA基於多項相關研究而提出。2017ATA指南指出,對於上述人群,僅在TPO-Ab陽性且進行輔助生殖技術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使用L-T4來獲益(弱推薦,低質量證據),除此之外,和CSE指南一樣並未作特殊說明。
助孕前甲亢患者預處理
甲亢患者應積極給予妊娠前指導,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,控制甲狀腺功能在正常範圍後再選擇妊娠。甲亢治療首選藥物治療,首選甲巰咪唑;對於嚴重病例、甲狀腺危像、妊娠早期或對甲巰咪唑過敏者首選丙硫氧嘧啶。具體治療方案應由內分泌專科醫生決定。
妊娠期甲亢的臨床表現
妊娠期一過性甲亢綜合征及妊娠合併甲亢的臨床表現特點分別如下:
妊娠期一過性甲亢綜合征屬於生理變化,多在妊娠早期發生,症狀一般不太嚴重,對孕婦、胎兒無太大影響,大多都能自行緩解,治療上以支持對症處理為主,不需要應用抗甲狀腺藥物。
但妊娠期甲亢若不處理,會對孕婦、胎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,比如流產、早產、妊高症、心衰、胎兒生長受限和發育異常、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等等,需要積極治療。
目前,抗甲狀腺藥物主要有兩種:甲巰咪唑(MMI)、丙硫氧嘧啶(PTU)。抗甲狀腺藥物很多藥物都可能影響胎兒,甲巰咪唑可能會導致胎兒皮膚發育不全及「甲巰咪唑致胚胎病」(包括鼻後孔和食管的閉鎖、顏面畸形)等先天性畸形,而丙基硫氧嘧啶則可能導致嚴重肝損傷,重者可能引起肝衰竭甚至致患者死亡,相比MMI,PTU的半衰期短、胎盤通過率低,對胎兒影響小,是治療妊娠期甲亢的首選藥物。
建議:每4週檢查一次肝功能,視病情每2∼6週複查FT4、促甲狀腺激素(TSH)。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用藥後FT4改善快、TSH改善慢,因此不能將TSH水平作為孕期調整用藥的觀察指標,但如果TSH已恢復正常,則提示藥物應該減量或停藥。